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关于印发《管委会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管委会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管委会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8]6号)精神,全力推动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落到实处,解决“灯下黑”问题,强化对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现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
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
二、督查内容
(二)“三强”督查内容
1.强化党组(党委)书记领导责任
(1)是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
(2)年初是否研究部署党组(党委)自身建设及机关、系统党建工作?
(3)平时是否亲自督查、考核党建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年底是否听取机关、系统党建汇报?
(5)党组(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双重组织生活、基层联系点等制度?
2.强化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直接责任
(1)年初是否及时召开每年1次的机关党员大会,总结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2)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及党内事务?(1年4次)
(3)是否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党建督导检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议每月1次,勤提醒。)
(4)是否每年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3.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
(1)是否纠正“重业务、轻党建”情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是否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
(3)是否每月主持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每年为支部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每月组织实施1次“主题党日”活动,是否完成?
(5)是否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汇报1次工作?
(6)是否履行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党员出现违反纪律问题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九严”督查内容
1.组织设置
(1)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是否成立了支部委员会?
(2)是否在党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没有支委的党支部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2.三会一课
(1)没有党小组的支部,是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
(2)成立党小组的支部,是否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
(3)是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
(4)每季度是否至少安排1次党课?
(5)党员领导干部(省级、厅级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6)“三会一课”记录是否规范,会议记录要素是否完整?
3.组织生活会
(1)支部是否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2)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是否明确主题,聚焦问题,进行谈心谈话,收集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年底的组织生活会主题一般由党委组织部下发文件,按要求的主题召开;“七一”前后的组织生活会主题由本单位机关党委确定。)
(3)会上是否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是否派人员参加?会后是否认真抓好整改?
(4)是否在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党员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上级问责时,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
4.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1次?
(2)是否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评定、表彰处理环节?
(3)党员评议是否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衔接、挂钩?
(4)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是否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5.谈心谈话
(1)班子成员、党员之间是否经常性谈心谈话?(谁是谈话的发起人,谁来做记录)
(2)是否做到“六必谈”?
6.支部主题党日
(1)是否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并且有主题?
(2)是否有主题党日年度计划(12个月要有12次,列出每次主题即可)?
(3)每年“七一”前,是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争做优秀党员”主题党日活动?
(4)是否落实1+4+X主题党日:1即交纳一次党费,4即政治学习、党性锻炼、业务讲谈、志愿服务等内容,X是支部自选动作,如红色教育、重走长征路、植树绿化等形式。
7.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
(1)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是否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是否及时、主动、亲自、足额交纳党费?
(3)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提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是否做出除名处理?
8.党组织星级评定
(1)是否对党支部进行动态管理,星级排名靠后的实行降级?
(2)区直机关工委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否优先从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3)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是否从三星级及以上党组织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9.党组织及时换届
(1)是否党总支、党支部每3年换届1次?
(2)是否机关党委每4年换届1次?
(3)换届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表决是否采用票决方法?
(一)首次督查内容
1.是否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部署落实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是否配套出台了落实全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制度)?
3.党支部书记、广大党员是否知道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2018年6号文件)?
4.党员是否知道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
5.“三强九严”工程基本要求、党支部规范化制度两块牌子是否上墙?
6.党员应知应会31条是否熟记?
7.是否按《通知》要求开展了机关党建工作自查自纠?
8.每个党支部是否根据本单位机关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四)常态检查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2.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是否认真整改?
3.区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如何?
4.机关党员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如何?
5.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每年到基层联系点进行一次3—5天的蹲点调研?其他党员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是否达到7天?
6.是否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含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2%的比例配备?
7.发展党员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流程予以落实?(《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督查方式
(一)实行“部门主要负责制”
1.各厅局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全面负责本单位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主动按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建好相关台账备查;自行问责处理工作推进不力及出现有关问题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2.区直机关工委第九、第十督查组具体负责对20个厅局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问责。
3.各厅局机关党委将自行检查通报结果按月上报工委督查组,督查组将按照上报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核实整改情况;同时督查组将按照工委统一安排开展定期检查。
4.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履职尽责,按照《区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等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查自纠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实行督查督办制度。督查组通过检查资料、谈话了解、随机提问、出卷考试等方式,全面掌握相关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真实情况。对检查出的党建工作问题向有关党组织下发《党建工作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跟踪督导落实,并负责对本组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和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情况进行评价。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工委对问题整改不力和党建
考核连续两年排名靠后且属于履责不实、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提交《党建工作问题问责追责建议书》,进行严肃问责。
四、注意事项
1.党支部会议记录,是体现本党支部全体党员加强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重要载体,必须认真规范记录。党支部要加强记录人员的培训,支部书记要及时检查支部会议记录,及时纠正不认真、不规范记录的现象。
2.相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实施“三强九严”工程,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应存在等待观望、被动工作的思想。
3.强化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坚决处理党建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工委党建第九、第十督查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