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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非法所得!“暗刷流量”,合同无效!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2-05-25

  “流量”是用来描述一个网络产品的用户访问数量,是记载网络产品使用情况的数据集合,甚至被认为是一种虚拟财产。

  随着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流量逐步成为衡量网络产品市场反映程度的一项可量化的指标,成为判断该产品的市场价值、市场影响力乃至市场潜能等的重要因素。作为左右互联网用户进行商品与服务选择的关键因素,流量蕴含巨大的经济价值,“刷流量”的灰黑产业链因此而滋生。

  在“流量为王”的当今互联网经济中,遏制“刷流量”行为成为优化网络营商环境,治理网络乱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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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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