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1年葡萄酒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优
自2022年3月份起,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要求,贺兰山东麓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科学建立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认真有序开展2021年葡萄酒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多次与西夏区等7个市、县(区)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及宁夏农垦集团等相关单位沟通交流,进行数据采集、实地核查、资料确认,对照年初绩效目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客观、公正评价2021年葡萄酒产业发展项目14500万元资金使用情况,评定结果得分为90.15分,评定等次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