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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老旧小区住房质量,作为业主你的权利要清楚!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2-05-25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房地产快速发展,

但发展方式粗犷,

普通住宅品质一般承受不住岁月的考验。

如今许多楼盘小区已经较为破旧,

尽管它们中有的房龄仅十余年,

但已经成为大家口中的“老破小”房。

  为了推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出台之前,对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制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由于这两部法规对业主大会的决议门槛规定过高,在实践中引发了些许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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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这一转变体现了“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民生理念,在当前全国住房紧张的局面下,提升老旧小区的住房质量对于维护社会民生稳定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民法典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为人民群众最盼望、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了有力方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真正发挥了“民有所需,法有所应”民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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