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2020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
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为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实现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葡萄产业发展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87号)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批葡萄产业资金计划和项目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化新建基地计划资金1050万元
根据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上报2020年种植计划,所属闽宁情公司在闽宁镇实施葡萄新建基地种植面积10000亩,补助标准1500元/亩,本次按70%下达1050万元,余款部分按照实际验收核准面积结算,在下年度进行多退少补。
二、其他项目(打造产区品牌及贺兰红品牌,开展葡萄酒教育及宣传推介)计划资金4056万元
(一)承办首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博览会概算资金950万元,按60%预拨活动补助费用665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300万元,2020年预算资金计划下达365万元。
(二)2020年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教育学院葡萄酒培训教育概算资金940万元,本次计划下达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教育学院2020年30名硕士培养项目招生及教学、葡萄酒教育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及不少于5000人次的社会化葡萄酒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年加工能力3000万瓶以上共享酒庄设施设备购置补助资金3291万元。通过打造贺兰山东麓产区酿酒葡萄产业总部经济中心,整合产区资源,推进全产业链发展,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核心竞争力,创建贺兰山东麓王牌品牌(大单品),实现产区酒庄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
(一)高度重视,紧盯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按照“一项目一绩效”的原则,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葡萄产业新建基地种植、产区品牌及产品品牌打造及葡萄酒教育开展及宣传推介等目标任务。
(二)开展绩效评价,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做好项目验收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管委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下达的项目资金中涉及招投标项目的,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三)其他事项。2020年上半年管委会将继续组织对2019年葡萄产业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审计,请提前做好该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附件:1.2020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表
2.2020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4月2日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