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办公室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
现将管委会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为实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规定动作,深入推进“五公开”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干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宁政发〔2018〕 1号)规定,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葡萄产业事项、管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葡萄局官网、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2.管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3.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酒庄(企业)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4.有序推动会议开放,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二)加强“三个清单”公开。做好管委会办公室和各处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各处负责落实)
(三)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产业发展处、规划建设处负责落实)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一)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葡萄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金融服务科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与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结合实际,确定一批葡萄酒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规划建设处、交易博览中心负责落实)
(三)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把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接受社会监督。(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扩展解读范围。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及打造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中央和自治区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文化产业园区、国家科技示范区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二)完善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起草文件的各处、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敢于担当,通过参加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声音,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2次。(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三)提高解读效果。政策解读要运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要充分发挥参与政策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局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传播媒介,发挥好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注重利用商业网站及都市类、专业类媒体,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一)把握回应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益、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葡萄与葡萄酒销售等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二)强化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综合处负责落实)
(三)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处室、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深入整改。(综合处负责落实)
五、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推进智能化产区建设,完善质量监管与流通追溯体系。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全产区、全产业链的智能化产区综合监管、信息发布、产业服务体系,实现绿色发展。重点建设综合监管、远程检测和市场服务3个平台。(规划建设处负责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宁党厅宇〔2017〕25号)要求,对网民通过各级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二)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2018年11月底前,各处室、相关单位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综合处。综合处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保密工作。(综合处负责落实)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一)加强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葡萄产业局官网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问题。各处、单位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制定的公文,在印发的同时上报综合处,综合处即时上网公布;各类媒体的新闻报道,各处、单位要做好与综合处的协调配合,实现“新闻媒体、局官网、两微一端”同步宣传。(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二)加快构建新媒体平台。把握媒体发展趋势和传播规律,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综合处负责落实)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自治区党委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主动安排各级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行政领导、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形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综合处负责落实)
七、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政务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综合处负责落实)
(二)加强学习培训。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培训方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邀请有关人员授课,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专业能力,提高综合素养。(综合处负责落实)
(三)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2.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四)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五)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照新条例要求,适时调整更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2018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统一对外发布管委会办公室及各处、相关单位所有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接受群众监督。(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综合处牵头、规划建设处、产业发展处、交易博览中心、联合会秘书处配合)
(七)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制度规范建设等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列入各处室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实行政务公开问责机制,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及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开展好、成效明显的处室,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综合处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