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第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住建厅:
现就陈蕴丹代表关于进一步完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基础设施并在酒庄沿线建设垃圾中专站的建议,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感谢代表对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为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设立基础设施专项扶持资金,加大贺兰山东麓项目区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力度,尽快对规划区内水、电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完善,辐射所有酒庄”的建议
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旅游长廊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是发展葡萄产业的基础,也是自治区加快建设葡萄文化旅游长廊的重点。近几年,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产业基础设施,推动了葡萄产业持续发展。
为夯实产业基础设施,“十三五”继续加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已将产区交通、防洪、节水灌溉、污水处理厂等必须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待规划批准后,根据产区发展进度,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关于“尽快出台贺兰山东麓百万亩长廊建设水源规划,完善贺兰山东麓水利渠系配套,有效利用贺兰山东麓水资源”的建议
目前葡萄文化长廊还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是一项重要的建设任务。为统筹有效利用水资源,加快工程建设,解决葡萄文化长廊的用水问题。自治区水利厅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大力推进葡萄文化长廊水利设施配套建设。2011年到2015年,水利厅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葡萄长廊水利工程配套建设,共建设水利工程43处,已经完成30处,在建13处。自治区政府已于2016年4月印发了《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建设水资源利用规划》,目前百万亩葡萄文化长廊用水工程建设正按照规划稳步推进。
三、关于“在辖区葡萄酒庄沿线建立垃圾中转站,提高产业环境卫生,保护产区水资源”的建议。
为把贺兰山东麓产区打造成为全国一流、世界著名的葡萄酒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急需加快完善产业融合的基础配套设施,按照葡萄产业“十三五”空间优化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功能特点,“十三五”期间已规划在葡萄文化旅游长廊的游客接待中心、酒庄等不同功能区规划建设垃圾箱、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待规印发后,由属地区(县)政府牵头,按照规划设计与功能定位相吻合的原则,分期分年度建设完成。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