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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

2018-02-01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发 ( 2017 ) 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超超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马 波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长青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 鹏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徐 贺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高瑞莉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邓建忠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单旭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撒承贤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吴汉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马军生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阮越盛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 龙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何旭东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 峰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贾晓丁 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
       文建国 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贾志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褚一阳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制订实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公务员培训计划,3年内将全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指导推动、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自治区编办:配合做好政务公开涉及机构编制相关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起草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统筹推进“信用宁夏”平台建设。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各高校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制定高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本级财政并指导下级财政足额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政府网站更新改造、设备购置等经费预算,及时拨付,不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硬件条件。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推进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政务公开,指导健全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
  自治区审计厅:负责本级审计并指导下级审计依法公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制定完善自治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并指导监督监管企业开展公开工作。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推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建设。
  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负责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必修培训内容,设置专题教学单元,增强培训效果。
  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推进宁夏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立法进程,制定我区政府数据资源清单、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等。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解决一些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持续推动政府规章决策前公开和决策公开,推进决策公开透明。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入驻机构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办事指南,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负责落实全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有关牵头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王莹